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组织机构  附属医院  医疗保健  规章制度  资料下载  联系我们 
     
 
 
最新消息 · 学校召开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    2023/10/09
 
     
 
  当前时间
 
 
当前位置: 首页>>最新消息>>正文
 
 
猴痘纳入乙类传染病管理
2023-09-15 16:08  

猴痘纳入乙类传染病管理


9月1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公告自2023年9月20日起将猴痘纳入乙类传染病进行管理采取乙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将猴痘纳入乙类传染病管理的政策解读

猴痘是由猴痘病毒感染所致的一种人兽共患病,其既往主要发生在中非和西非。2022年5月以来,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发生猴痘疫情。多国疫情显示,猴痘已发生人际传播,并广泛传播到非洲以外的国家和地区,病死率约为0.1%。

2022年9月我国报告首例猴痘输入病例,2023年6月开始出现本土猴痘疫情,目前全国20多个省份先后报告猴痘病例,引发新增本土续发疫情和隐匿传播。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政策解读,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将猴痘作为新发突发传染病进行应对处置,充分发挥多部门协同防控的重要作用,不断完善防控政策措施,加强信息发布、宣传教育、重点人群干预和规范治疗,猴痘疫情防控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考虑到猴痘疫情将在我国一定时期内持续存在,为进一步科学规范开展猴痘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国家卫生健康委决定,自2023年9月20日起将猴痘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进行管理,采取乙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来源/湖北发布、国家卫健委、新华视点 广东医科大学党委宣传部编辑)


关闭窗口
 
 
     
 
  友情链接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东莞校区 地址:东莞市松山湖新城大道1号   电话:0769-22896149    传真:0769-22896232

湛江校区   地址:湛江市霞山区文明东路2号   电话:0759-2388457     传真:0759-2388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