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医政发〔2012〕17号
关于印发《广东医学院非直属附属医院网络接入校园网管理规定(修订)》的通知
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教辅单位、研究所,附属医院:
《广东医学院非直属附属医院网络接入校园网管理规定(修订)》经2011年12月27日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医学院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广东医学院非直属附属医院网络接入
校园网管理规定(修订)
第一条 为了保证我校非直属附属医院的师生能充分利用校园网上的教学资源(电子图书、医学数据库、视听教材、网络课件等)进行教学和学习,利用校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教学管理,我校与广东盈通网络投资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建立了全省非直属附属医院虚拟专网(VPN)。
第二条非直属附属医院需要接入校园网时,须统一租用广东盈通网络投资公司专线,统一使用我校分配的内部IP地址。
第三条非直属附属医院网络用户通过虚拟专网(VPN)方式接入我校校园网后,可访问我校内部的教学资源和有关信息以及INTERNET上的信息。
第四条接入我校校园网的非直属附属医院需建设医院内部网络及租用广东盈通网络投资公司10M VPN专用通信线路。
第五条广东医学院教育技术与信息中心为校园网接入管理部门。各非直属附属医院内部网络接入广东医学院校园网,需向广东医学院教育技术与信息中心提出书面接入申请,经中心审核批准后才能实施。
第六条各非直属附属医院负责其本院的内部网络建设和管理,网络建设规范及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并上报我校教育技术与信息中心审核。
第七条各非直属附属医院不允许为第三方接入或网络路由联通我校校园网,一旦发现,将视为违约,我校有权取消其接入资格,产生的相关责任由违约的非直属附属医院承担。
第八条为了保证我校内部网络的安全,凡是接入到我校校园网的非直属附属医院,需与我校签订网络信息安全责任书。
第九条各非直属附属医院需遵守国家、省市和我校有关网络信息安全法规,做好网络安全以及用户管理工作。协助办理所有用户的开户资料,并报我校教育技术与信息中心备案。
第十条 VPN通信线路,由非直属附属医院租用。线路的租用等相关事宜由各非直属附属医院直接与广东盈通网络投资公司签订协议(线路租费标准可参照广东医学院与广东盈通网络投资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
第十一条我校负责为各非直属附属医院免费分配一定数量的IP地址和主页存放空间,协调保证医院内部网络的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各非直属附属医院的办公用户享受校本部同等待遇。
第十三条本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本规定由广东医学院教育技术与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主题词:信息化建设网络通知
抄送:学校领导,学校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委各部门、工会、团委,各民主党派,侨联
广东医学院办公室 2012年4月9日印发校对人:陈力
(共印6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