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学院:
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3号)、《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粤教后勤函〔2017〕32号)和《东莞市医疗保障办法》(东府〔2023〕60号)相关要求,为充分做好我校东莞校区学生医疗保障工作,扎实推进在校学生在学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东莞校区在校生均可参保。
二、缴费标准
2026年度东莞市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546元/人·年。
三、缴费方式
通过微信小程序“粤医保”缴费(详见附件1)。
四、信息采集时间
请各学院收集参保学生信息(附件2),发送至邮箱:hesuhui@gdmu.edu.cn
2025级学生收集时间:10月13日--10月20日
2021级-2024级学生收集时间:11月1日--15日
五、医保待遇
东莞市居民医保具有待遇范围广、报销比例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方便且限额高等特点,主要有:
(一)住院有报销。参保人可在东莞市内百余家定点医疗机构享受住院待遇。放假期间,在外地医疗机构亦可按规定享受医保住院待遇。连续参保缴费两年以上,医保基金支付额度达百万。
(二)门诊有统筹。在校学生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在个人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内享受门诊待遇,在定点医院门诊就诊每年可享受最高近千元的门诊统筹报销额度。
(三)门特有待遇。56个门诊特定病种、慢性病种,大部分可享受独立额度的报销政策。
六、医保咨询电话
医院管理部王超,0759-2388510
学工部冯香婷,22896123
教务部吴一纯,22896175
东莞校区门诊部何素辉,22896300
医院管理部
学生工作部
财务部
第二临床医学院
2025年10月14日